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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凱美:澄清媒體報導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第51款
1.事實發個人信貸生日:104/07/31
2.公司名稱: 凱美電機股份有信用貸款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 經濟日報(C4版)
6.報導內容:智信貸寶攻併購入股凱美...
7.發生緣由:上述報導係該媒體自行臆測,本公司秉持一貫之政策,對於此
類報導均不予評論。
8.因應措施:無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凱美-澄清媒體報導-035203653.html58237F67717CB10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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